
沖紅和作廢是不一樣的,兩者不可替換。作廢表示的是當月開具的發票與實際情況不符合,因而作廢該發票再重新開具一份發票,而沖紅則表示的是過去的發票已經記賬,屬于無法作廢的范圍之內,為了進行管理,開具方需開具同樣的紅字“負數”發票沖回原發票,隨后再次開具藍字發票。
增值稅發票沖紅和作廢的區別
1、定義不同:作廢指的是同一個月之內,開具方開具的發票不符合交易的實際情況而直接作廢該發票;沖紅則表示的是發票已經記賬無法作廢。為了進行發票的秩序管理,開具方開具同樣的紅字“負數”發票沖回原發票,隨后再開具藍字發票;
2、時間限制不同:開具紅字發票不存在時間限制;而作廢發票僅僅允許在開票期間的同一個月才行;
3、處理方式不同:電子發票一旦出具就只允許紅沖,不支持作廢。發票開具方開具電子發票后,假設遇到發票出具有誤或者銷貨退回等狀況時,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