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貸款轉換為lpr浮動利率是指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的央行利率新規定。
新的LPR形成機制的主要特點
1、在報價方式上,選擇以1年期中期借貸便利(MLF)作為參考利率,超出市場此前以市場化貨幣市場利率為參考的預期,以政策利率作為信貸市場定價參考利率更有利于貨幣政策向信貸市場的直接傳導。
2、在報價行的選擇上,新機制原10家LPR報價行的基礎上,增加了城商行、農商行、外資銀行及民營銀行,擴大了報價行的范圍,意在增強LPR的市場化程度。
3、將LPR應用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將從監管上解決當前商業銀行在貸款定價中普遍忽略LPR的問題,增強LPR作為貸款基準利率對商業銀行貸款定價的作用和影響。
4、實行新老貸款合同的劃斷,有助于貸款定價機制的平穩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