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取失業補助金,由于銀行賬戶信息有誤,無法成功轉賬的話,用戶需要去到社保局更改銀行賬戶信息,然后申請重新打款。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失業保險金期滿的、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的50%,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的20%。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從核準的次月起開始發放失業補助金。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的,停發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享受。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