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0年7月1日開始,河北省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設置為10萬元。根據央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人民銀行決定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試點為期2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浙江省、深圳市。從2020年7月1日開始,河北省開展試點;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開展試點。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試點行要根據《大額現金管理先行先試方案》制定本地試點細則,《大額現金管理先行先試方案》的主要任務如下:
1、明確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管理范圍;
2、規范大額取現預約業務;
3、建立大額存取現登記制度;
4、建立大額現金業務風險防范制度;
5、建立大額現金分析報告制度;
6、建立大額現金業務監督檢查制度。
此外,此次大額現金管理的內容具體如下:
1、從現金流通的角度
建立健全大額現金服務與管理措施,以此來適時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現金流通環境和降低全社會管理成本。
2、合理設立大額現金管理的金額起點
使絕大部分日常經濟活動單筆現金使用量在金額起點以下,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和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
3、分析、引導、規范管理并重
采取銀行存取、交易收付和收入申報以及現金出入境等環節相關措施,大力營造減少不合理使用現金的社會氛圍,優化現金服務,整合現有資源,不斷提升大額現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