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由保險公司在責任范圍內進行直接管理賠償。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表示的是,在法律允許的范疇下,籌集一定的社會專項基金,并將資金用于墊付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的搶救費用或者喪葬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幫助相關受害人獲得經濟補償。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主要來源
1、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費用的一定比例資金來作為救助基金的來源;
2、當地政府會依據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方面的營業稅數額,進行一定的財政補助;
3、有關部門會對沒有按規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進行罰款;
4、救助基金的孳息;
5、救助基金的管理部門依據法律規定,向道路安全事故的責任方追償賠款;
6、社會人士或者企業對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捐款;
7、其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