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設。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充分考慮創業板存量投資者的權益和交易習慣,存量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保持不變,對新開戶投資者設置與風險相匹配的適當性要求。深交所也于27日晚間也發布配套制度安排——《創業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征求意見稿)》。
創業板新政策:
1、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2、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3、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鐘。
4、引入盤后定價交易機制,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后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
5、增加連續競價期間“價格籠子”,規定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于賣出基準價格的98%。
6、創業板存量投資者可繼續參與交易,普通投資者參與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
7、對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個人投資者,增設前20個交易日日均10萬資產量及24個月的交易經驗的準入門檻。
8、取消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的要求,投資者可以通過紙面或電子方式簽署。
9、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10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5萬股。
10、創業板注冊制下發行上市股票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兩融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