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股票市場中,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是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的股票轉讓。而大宗交易減持是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交易進行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低于規定數量或者交易金額不低于規定金額的股票轉讓。而協議轉讓減持是股東通過與投資者達成一致意見后在中國登記結算機構辦理過戶交割進行股票轉讓。

一般來說通過減持股份,大小股東的減持股價會下跌,因為會增加大量賣盤打壓股價。尤其是大股東,不同股東的減持造成影響也有差異,較大股東持倉變化,一方面會影響散戶投資情緒,一方面使得資金變動量較大,短期內影響更大。
根據《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可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后未滿6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后未滿6個月的。
(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