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院超過12個月不給報銷。
住院報銷時超過了報銷時間就不予報銷,一般都是當年醫療費用當年報銷,不隔年報銷。但是如果跨年住院,則要結算報銷當年的醫療費用,過期不能報銷。
醫療報銷有時間限制,報銷人盡量出院當天進行辦理,實在有特殊情況的,應在診療后半年之內報銷。一般是下半年報銷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報銷上一年度下半年的。
雖然大體規定是這樣,但是各地醫保報銷的時間限制是不同的,需要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有以下幾點。
1、醫療保險參保人在定點聯網醫院住院的,出院時候可以直接進行醫療費用現場結算。但因特殊情形,例如參保人員在外省市醫療機構就醫,則必須參保人先行支付醫療費用,再前往參保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醫療費用報銷手續。
2、異地就醫報銷時間一般在6個月到1年。參保人員去異地就醫治病時,則必須先行支付醫療費用,然后攜帶身份證、社保卡、住院費用清單等相關資料前往社保機構辦理住院費用報銷手續。
3、出院后的3個月內,特殊情況不超過12個月,持相關資料到參保關系所在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逾期將會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