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產品屬性不同;
2、對重疾的定義不同;
3、輕癥賠付不同;
4、賠付責任不同;
5、監管機構不同。
以上五個點就是香港重疾險和國內重疾險區別。重疾險全稱重大疾病保險,是指投保人患有指定范圍的重大疾病后,由投保公司對投保人進行醫療費用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稱為重疾險。
兩地重疾險的具體區別
1、產品屬性不同:雖然同為重疾險,香港的重疾險基本都為終身儲蓄型保險,終了分紅一種類型;而大陸的重疾險類型眾多,例如:終身儲蓄,終了分紅型、終身消費型、定期保障型和滿期返還型多種類型,客戶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購買;
2、對重疾的定義不同:因為雙方監管機構不同,因此對重疾的定義與范圍也各不相同,而對于同一種疾病的獲賠時間與門檻兩個地區也存在差異;
3、輕癥賠付不同:香港重疾險沒有輕癥豁免功能,并且輕癥與重癥共用保額;而大陸重疾險有輕癥豁免功能,即被保險人如患上了指定的輕癥,即可免繳后續保險費,但保險公司依然向被保險人提供重疾保障。同時大陸重疾險輕癥賠付不占用保額度,輕癥與重癥理賠是分開計算的;
4、賠付責任不同:癌癥的治療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發現、治療、復發是常見的過程。香港重疾險針對癌癥的特殊性,可多次賠付;而大陸重疾險對于癌癥多次賠付的情況很少,且條件非常嚴苛。但是在大陸重疾險對中癥可賠付,而香港重疾險不設中癥賠付;
5、監管機構不同:香港重疾險由香港地區保監處監管,而大陸地區的重疾險由中國銀保監會監管,因此香港重疾險不受大陸相關保險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