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營銷員在保險公司授權范圍內所開展的業務或者其表現代理行為,其法律后果由保險公司承擔。除此之外,保險營銷員的其他行為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擔。
《保險法》第128條規定:"保險代理人根據保險人的授權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保險人承擔責任。保險代理人為保險人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有超越代理權限行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并已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人應當承擔保險現任;但是保險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權的保險代理人的責任。"

保險營銷員在保險公司授權范圍內所開展的業務或者其表現代理行為,其法律后果由保險公司承擔。除此之外,保險營銷員的其他行為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擔。
《保險法》第128條規定:"保險代理人根據保險人的授權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保險人承擔責任。保險代理人為保險人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有超越代理權限行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并已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人應當承擔保險現任;但是保險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權的保險代理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