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最低基數在50%至60%之間,保險最低基數就是指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和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最低標準。社會保險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統稱為“五險”。以上就是保險最低基數是多少相關內容。

保險最低基數的含義
社會保險費是按照個人和用人單位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乘以相對應的繳費比例來計算。繳費基數有上下限,一般是在參保所在地社會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假如個人工資小于繳費基數下限,就按照下限繳納;假如高過繳費基數上限,就是按照上限繳納。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保險最低基數就是繳費基數的下限,也就是說,無論個人工資多低,都要按照這個標準來繳納社會保險。保險最低基數每年根據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變化而調整,并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開。保險最低基數是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和用人單位需要遵守的最低標準。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和調整方式。
保險最低基數的影響

1、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可以節省成本,但也可能出現違法風險。因為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職工實際工資收入來確認繳費基數,并及時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假如用人公司未定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或是虛報或少報職工工資情況,可能被責令補足并加收滯納金或者罰款;
2、對于個人來說:依照最低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代表著未來享受社會保障待遇時可能會受到影響。因為個人養老金/醫療報銷/失業金等都與個人繳費金額有關。如果個人繳費金額較低,那么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看病時報銷的醫療費用/失業時領取的失業金等都可能相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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